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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write ('&nbsp;&nbsp;&nbsp;&nbsp;<a href="/Announce.asp?ChannelID=1&ID=22" title="   2010年第2号   \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 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市至 2010年3月 31日止，欠缴地方税收不超过200万元的企业(单位)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予以公告。  \n 　　 附：    恩平市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2010年第2号.doc   \n &nbsp; " target="_blank">恩平市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2010年第2号<br><div align="right">恩平市地方税务局&nbsp;&nbsp;<br>2010年5月7日</a><hr>&nbsp;&nbsp;&nbsp;&nbsp;<a href="/Announce.asp?ChannelID=1&ID=18" title="  　　为规范广东省地方税收发票管理，提高发票防伪性能，保护纳税人的合法经营，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对广东省地方税收发票进行换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n  　　一、广东省从2009年 7月1日零时起启用新版地方税收发票，旧版《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使用至2009年6月30日止。  \n  　　二、新版地方税收发票具有以下防伪特征：  \n  　　（一）新版地方税收发票的发票联使用广东省地方税收专用发票防伪纸印刷，发票背光透视可见黑色水印为“GDLT”英文字母（广东地税的英文缩写），白色水印为税徽。  \n  　　（二）新版地方税收发票的发票联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发票监制章，墨色为大红色，荧光反应为橘红色光。  \n  　　（三）新版《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票面采用广东省地方税收发票专用温变油墨印刷“LT”图案，常温下图案呈翠绿色，用手指夹纸摩擦或对图案加温时变成黄色，手离开或回复常温后图案变回翠绿色。  \n  　　发票代码的第8位、12位和发票号码使用特殊数码喷印技术印刷，号码上半部份是虚线，下半部份是实线。  \n  　　三、新版《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面额为5角、1元、5元、1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和5000元共九种，票面增设“付款方名称”和“经营项目”两栏，纳税人必须如实、完整填写发票内容。  \n  　　四、旧版地方税收发票的缴销时间  \n  　　存有空白旧版《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必须在2009年8月31日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缴销手续。  \n  　　纳税人逾期不办理旧版发票缴销手续，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n   &nbsp; \n  　　特此公告  \n   &nbsp;  \n  恩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 target="_blank">关于启用新版地方税收发票的公告<br><div align="right">恩平市地方税务局&nbsp;&nbsp;<br>2009年6月25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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